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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金占用费发票开具问题

2016-11-02 16:57:46
提出如下问题:
1、我司销售货物,客户(系一般纳税人)因延迟付款需支付我司资金占用费,此费用是否必须按照价外费用处理,开具17%的专票?货物名称开什么?是否可直接开“价外费用”?2、是否可以当做借贷了一笔资金给客户使用,客户向我司支付利息,我司按照“金融服务”开具货物名称为利息、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3、如果可以按照第2种方式处理,我司是否可以开具专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应该按照“价外费用”处理。附合同及延迟付款说明。
2、筹划问题不在答复之列。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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