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计划与另一公司签订无金额(免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此合同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若要交纳金额如何计算?
2、实物出资成立新公司实物部分是否缴纳印花税?因视同销售还要开具发票按何种税率?按评估金额还是按双方协议开票金额计算?实物出资方是否也需要缴纳印花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无金额的协议,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但未注明金额的,按5元/份交纳印花税。
2.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视同销售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在设立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价格按双方协议确定并且不高估也不低估,且以此价格开具发票。
实物出资方视同销售,因此需要缴纳印花税。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实物出资方按销售合同贴花,即万分之三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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