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委托一家境外企业对我公司部分出口产品进行售后服务,请问营改增以后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2016】36号文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从以上可以看出,完全发生地境外的服务不需要代扣增值税。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