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公司收购个人股份(个人所在地河南),我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可以在北京代扣代缴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 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被投资企业应当详细记录股东持有本企业股权的相关成本,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公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