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2016年6月固定资产盘点,一员工保管的固定资产丢失,请问这个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进行财产报损备案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固定资产丢失需要填列《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同时应按照《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览表》的要求,逐项或逐笔向办税服务厅报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1.资产损失申报:
对存在税前资产损失扣除情况的企业应报送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专项申报具体资产损失类型的政策规定及资料报送要求,请参阅“一站通”—“汇缴准备”—“资产损失申报”栏目内容。
固定资产损失包括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盘亏、淘
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
2.申报时间,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将 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