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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抵扣

2006-11-05 01:51:05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对于生产型企业,铁路运票、海运发票、空运发票能作增值税进项抵扣吗?国家一级货代发票能抵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 熊勇 专家解答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根据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有航空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 》(国税函[2005]54号)的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委托方和承运单位的中介人,受托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事宜并收取中介报酬的业务。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

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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