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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未取得发票

2017-05-10 13:56:09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老师:16年暂估费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未能取得发票,做所得税纳税额调增,请问此笔暂估调增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内应列入哪行哪个项目?17年此笔暂估取得发票,在17年汇算清缴调减,请问此笔调减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内应列入哪行哪个项目?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此笔2016年暂估费用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6行“跨期扣除项目”上填报。

2017年调减时也是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26行“跨期扣除项目”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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