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我公司在2011年以后购入固定资产,在2016年时卖给别的公司,现在对方想让我们开发票1.如果我们购入时是3%的进项票,开票时可以按简易办法开普票么2.如果我们购入时是17%的进项票,开票可以按3%开普票么还是按17%开专票?对方是一般纳税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贵公司如果开具简易办法征收的发票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批准后方可开具.如果当时贵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已按3%税率抵扣了进项税额,现在再出售是不能采用简易税率开具发票的。如果贵公司当时购入的固定资产没有按照3%税率抵扣进项税额,且目前贵公司还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本次再出售是可以采用简易办法交增值税的。依据财税[2009]9号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如果贵公司购入时取得的进项税额发票是17%税率的,那么本次出售时可以为对方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