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BOT项目建设期是否涉及流转税(重庆地区),建设期的所得税怎么确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贵公司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收入,成本的确认。在建设期取得的收入如果属于代收代付款则不涉及流转税,如果属于流转税征收范围内的收入则需要计算流转税。可以参考一下财税2016.36号文件,对征收范围有具体说明。
2、建设期应当属于投入期原则企业不涉及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企业取得的收入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确认收入。
可以参考一下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
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