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就是目前很多企业在做高新和研发加计扣除时为规避后续税务检查的风险,财务在做账务处理时,凡是公司立项的项目且科技局认定通过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才做为研发费用归集。如果科技局认定未通过,都不做入研发费用,只记入管理费用
我的理解是公司只要立项了,立项的项目只要在领域范围内,该项目发生的费用就可做为研发费用入账,如果次年5月前在做加计扣除请科技局认定时,认定该项目不通,也只是该部分发生的费用不做加计扣除,但还是可以做为高新的研发费用,请问,我这样理解对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研发费用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兼职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或租赁费用,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研发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用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您根据以上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