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食堂核算及福利费问题

2017-09-18 23:09:15
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一家从事仓储物流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公司有自己的职工食堂和单独的职工住公寓楼,想问一下:1、职工食堂及公寓楼的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是计入福利费还是计入管理费核算?2、公司食堂目前是采用清包,食材自己买,食材卖方个体工商户为公司开具普通发票入账;人工按全年承包费分摊到工资表中计入福利费核算,这样核算增加了公司社保方面的费用,想咨询一下老师食堂核算方面如何规避风险?如果公司将食堂主要承包人做入工资表中,按工资薪金核算,其他的人工费用放入食材中开具普票入账,是否合理?存在什么风险?或者把食堂人工费承包出去,作为劳务派遣,开具劳务费发票入账,是否可行?存在什么税收风险?两种方法哪种比较合适?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职工食堂及公寓楼的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是计入福利费。

食堂厨师的工资计入福利费是可以的。

公司将食堂主要承包人做入工资表中,按工资薪金核算计入福利费,其他的人工费用也要计入福利费里。而不能计入食材里,那样不符合业务的实际。

把食堂人工费承包出去,作为劳务派遣,开具劳务费发票入账,也是可以的。

食堂人工费承包出去,作为劳务派遣是比较合理的,这样不用占福利费。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