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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认定及加计扣除

2017-10-25 22:31:2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想问下:

1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是否每年都要审批,还是一经认定长期有效?

2.如果没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所得税研发费150%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这项政策无法享受?那如果下一年度获得这一资质,前一年度的研发费是否能补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有效期一般为3年。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于2015年11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如果没有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是研发费用也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如果下一年度获得这一资质,前一年度的研发费不能补扣。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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