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2017年1月成立,6月份认证为一般纳税人资格,6-12月形成进项税留抵!!12月有两笔收入:一笔为正在销售商品,增值税税率17%;第二笔,为转让专利技术,免税业务。
问1:按照财税2016年36号文中规定,需要进项税计算转出,但是日常费用的进项税如何计算,如:差旅费中住宿费发票,需要从4-12月一笔笔找出,做进项税转出?
问2:转让的专利技术为出资方以无形资产方式,是否需要对固定资产按照收入比例转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日常费用的进项税转出按一笔转出就可以,不用一笔一笔的找。
不需要对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