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在厂房建设的时候购入了大批量树木,单颗部分在5000元以上,总价值在几百万,请问这些树木购买费是否可以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还是需要作为资产管理?有什么条文支持?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固定资产界定标准(新会计准则)
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了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如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为:“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较高。”
《新会计准则》只是强调“单位价值较高”,没有给出具体的价值判断标准,并突出固定资产持有的目的和实物形态的特征。固定资产的基本特征在于,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概念除强调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和具有实物形态这两个特征外,还强调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和单位价值较高这两个特征,从而明显区别于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这些树木可以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