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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津贴个税问题

2018-02-28 11:46:52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请问工会组织的各项文娱活动,给予的相关演职人员津贴要交个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给予的相关演职人员的津贴是需要缴纳个税的。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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