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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公司取得收入,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所得?
2018-03-08 21:26:0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司有一名人员,该人员在总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劳动合同及社保与总公司签订及缴纳,现在分公司也取得收入,且为公司的负责人。请问:在分公司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谢谢
祝老师节日快乐!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该人员属于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就两处所得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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