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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进项税

2018-03-30 12:46:58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在2013年开工建设一在建工程,历时几年在2017年初才正式竣工,今年3月各项费用才归集团完毕办理结算转固,由于横跨建筑业营改增期间,总包施工方最后采用简易办法按3%交纳增值税并向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按60%和40%分两年抵扣该笔进项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其取得的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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