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我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在香港投资一家子公司,占股80%,现该公司就以前年度的收益分红给我公司400万,请问我公司如何缴税“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公司分得的400万元分红,应按权益性投资收益计算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125号
三、企业应就其按照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的中国境外所得(境外税前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二)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计算的与取得该项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应按有关合同约定应付交易对价款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