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问个问题:嵌入式软件增值税超过3% 税负退税优惠的计算是怎样的呢?到年底做汇算清缴的时候是怎么计的?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
1.对于生产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随同计算机硬件设备一并销售的软件,如果能分别核算硬件和软件的销售额,在嵌入式软件按17%税率缴纳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财税[2012]27号文件,该文件对嵌入式软件的所得税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的内容包括两部分:一是明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如果企业专门用于软件产品研发或者扩大再生产使用,并且进行单独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所得税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二是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根据条件分别享受“三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的优惠。
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