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公司承担公司以外人员的差旅费可以税前扣除吗?如果可以扣除,入账是入相关费用差旅费吗?有无其它税收风险?谢谢您。
原因:合同约定,我司承担因申报某项目所需的资料而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如:第三方机构人员的差旅费和认证费)。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因此,企业承担的外部人员的差旅费只要是与企业收入相关的,凭合法有效的票据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是没有风险的,前提条件是相关且取得合法的票据。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