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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的报酬

2018-07-27 16:38:47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有几位董事人员每个月发放一定补助,申报个税是按劳务报酬申报的,账务处理时是做到应付职工薪酬,里还是直接归入管理费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的规定,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实际支付给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支出,按工资薪金项目在税前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的董事、监事的劳务报酬,应凭发票在税前扣除。
企业按劳务费申报的,说明这些董事不再企业任职,就不能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而是凭劳务发票计入“管理费用”中,税前扣除。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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