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对供应商的材料有问题进行品质扣款,也就是我们在支付货款时直接少付金额。这部份金额,我们是要做进项转出,还是做收入缴纳增值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销售货物后,向购买方支付的质量索赔款,实质上属于发生销售折让,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因此,需要根据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冲减库存商品或已售产品的成本、进项转出及往来款。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