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老师。我公司2018年9月签订一份电脑采购合同14万(含税),约定及实际验收日期为2018年9月,发票开具及收到时间为2018年12月,付款时间为2019年1月。请问账务计提折旧是从哪个时点开始?具体的财税文件有哪些?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账务计提折旧从2019年1月份开始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相关规定: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