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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2019-01-30 20:06:23
提出如下问题: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价 合计

1 显示器 2 2000 4000

2 主机 2 2000 4000

3 键盘 2 100 200

4 鼠标 2 100 200

5 windows系统安装 100

6 电脑组装费 100

合计 8600

以上税率为:16%



疑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以上货物明细项开具(即按序号1-6项的货物及服务明细开具)?有无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货物或服务应按名称一项开具的规定,求具体规定的政策文件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发票的版面最多可以添加八行,超过八行时,就需要用到增值税发票清单。
增值税发票清单最多可开无限行.
注意不同税率尽量不要开同一张发票上.扫描验票时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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