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境外机构向境内公司远程提供技术服务,同时提供一个光盘用于这项技术服务所用,但这个光盘在进口时时通过国际快件直接进口,没有通过报关征税后入境,请问这是否有风险?光盘的价格是包含在技术服务合同价格里面,是否只要境内机构进行非贸备案后代扣代缴税费即可,无需强制要求光盘进口时一定要报关?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对于进口货物来说,目前国家海关认可的除临时入境之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贸易报关进口,一种就是以快件的方式进口。
因此,1.贵公司这种情况无海关方面的风险,海关是认可快件进口的。
2.贵公司在支付境外款项时,代扣代缴相应的税款即可,光盘不用单独报关了。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次提出,谢谢!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整体对方提供的是技术服务(光盘只是附带),比照混合销售代扣,即按6%的适用税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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