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我司 享受西部大开发 鼓励类产业 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但是 2018年鼓励类产品收入 未达到70%,在该产品的前道工序 有富余半成品出售,而且该半成品是必经过程,且被鼓励类产品耗用,在计算时,能否将其半成品外售收入计入鼓励类产品收入基数?
2、我公司 因物料堆放 被环保局罚款,请问,该罚款 会影响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贵公司出售的半成品如果不属于鼓励类产品范围,原则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2、罚款是环保局对贵公司的处罚,与贵公司享受的优惠政策无关。贵公司的优惠政策是因为符合国家优惠政策条件才可以享受的,因此这种情况应不会影响贵公司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