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生产销售大型智能装备,销售合同中包括机器设备本体、控制程序、安装费用和和运输费。由于签订合同时预收30%货款,增值税在设备发出时全额缴纳,而全额发票通常在设备终验收后开具 。问题1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公式中的机器设备成本是按照发出时的成本,是否包括后期安装费、运输费。 2 增值税即征即退在何时申请办理,是应该在设备发出缴纳增值税时还是在设备终验收时?在设备发出时实际成本不准确,在终验收时又不是即征即退;3 除了100号文规定的内容之外,是否有发票和合同中必须体现嵌入式软件的要求,现在主管局非说发票备注栏里必须有,是否有此项要求。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问题一,包括后期安装费、运输费。
问题二,即征即退指税务机关按照有关税收规定将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及时足额征收入库,再由税务机关将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全部或部分退还给纳税人。纳税人如果当月发生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当月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完毕后即可办理即征即退手续。 而一些纳税人习惯于到月末、年终再办理,这显然会无谓地占用了企业有限的流动资金。2、要注意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属于报批类优惠项目。纳税人符合规定的条件,仍需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申请及报送相关的附件材料,手续完备税务机关才能受理,经税务机关的审批才能办理税款的退库。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报送材料时,纳税人除了需要报送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报送的资料,还需要关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3、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时,需要重点关注:要正确计算增值税实际税负。高于3%的法定水平,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低于3%的法定水平,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发票备注栏里必须有的。
如果你要享受软件即征即退,嵌入式软件是否需要在同一发票内分栏开具,请咨询主管税局,按主管税局意见操作。
如果企业对嵌入式软件不愿意分栏开具的,可以把自己的顾虑向税局反映。可以考虑只在备注注明名称版本。
最后,如果没有分栏开具,至少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嵌入式软件的名称版本。注意必须与软件产品证书的名称版本一模一样,如有不一致的,请收回重开。
为了避免见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