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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项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当地标准范围内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