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教:我公司收到的补充医疗保险专用发票 ,该补充医疗保险是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的5%以内,请问: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16第36号文
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换言之,既用于上述项目,又用于应税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购进项目可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因此 ,企业给员工上的补充医疗保险,属于个人消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