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高企技术企业认定时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年金的认定

2019-09-25 06:26:36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

请问高企技术企业认定时研发薪酬是否能包含研发人员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年金?若不能包含,请问其他研发支出(20%)里面能否包含研发人员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年金?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因此,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时可以同口径比照执行,但福利费不属于上述范围内,支付给研发人员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年金不得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中。

其他研发支出也不包含,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