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经营过程中,偶尔会碰到这种问题,员工购买购物卡,一个用途是 做福利费,我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一个用途是做送礼,我计入业务招待费。
请问老师:这样入账可以吗?因为我收到的发票都是开“预付卡销售-预付卡”,发票税率还是免税的,现在是什么情况?以前买购物卡都是有税率的啊,所以我放心的入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其中规定,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告》,明确了预付卡业务各个环节发票使用等操作问题。《公告》规定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对开具项目进行详细规范。贵公司取得的发票是可以进行正常帐务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