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一台机械设备,合同有签订收款日期,请问增值税申报时点是什么时间,申报金额是按收的货款金额还是按全款申报,发票要怎么开,整台开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因此,分期收款方式,按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申报增值税,按合同中规定的应收金额确认申报,发票可以部分开具,如全额开具,则不管是否全额收款,都要全额申报增值税。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