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不含税价20万,该产品成本4万(芯片、电路板等),当期应分摊的汽油费、办公用品总额0. 5万。
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硬件销售额,即硬件销售额为4*1.1=4.4,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为20-4.4=15.6。那么嵌入式软件的进项税应包括哪些呢?如下两种应该是哪种呢?
软件产品 一般货物
销售额 20-4.4=15.6 4.4
销项税额 15.6*13%=2.028 4.4*13%=0.572
进项税额 0 4*13%=0.52
分摊的进项税额 0. 5*78%*13%=0.0507 0.5*22%*13%=0.0143
进项税额合计 0+0.0507=0.0507 0.52+0.0143=0.5343
应纳税额 2.028-0.0507=1.9773 0.572-0.5343=0.0377
按3%税负计算的税额 15.6*3%=0.468
申请退还的税额 1.9773-0.468=1.5093
第二种:
软件产品 一般货物
销售额 20-4.4=15.6 4.4
销项税额 15.6*13%=2.028 4.4*13%=0.572
进项税额 4*78%*13%=0.4056 4*22%*13%=0.1144
分摊的进项税额 0. 5*78%*13%=0.0507 0.5*22%*13%=0.0143
进项税额合计 0.4056+0.0507=0.4563 0.1144+0.0143=0.1287
应纳税额 2.028-0.4563=1.5717 0.572-0.1287=0.4433
按3%税负计算的税额 15.6*3%=0.468
申请退还的税额 1.5717-0.468=1.1037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软件产品 一般货物
销售额 20
销项税额 =20*0.13=2.6
进项税税额=4.5*13%=0.585
应纳税额=2.6-0.585=2.015
按3%税负计算的税额=20*3%=0.6
申请退还的税额=2.015-0.6=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