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2017年1月,我司出口一大型设备,销售价格1500万美元(出口报关价格),合同约定五年分期收款,每月收款10万美元,余款到期一次性收回,设备出口后我司已申报并收到出口退税款,现进口商提出要提前付清款项,但售价降为1350万美元,请问:若我司同意,我司要如何账务处理,涉海关出口报关价变化及外汇核销问题如何处理,已申报收回的出口退税款如何解决?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的这个问题要看当地外汇核销上下浮动值,各地的要求是不一样,如超过浮动值,则应当办理补缴税款手续,未超过浮动值的,视同已收汇,不用办理补税手续。建议您咨询当地税务出口窗口工作人员。
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一未超过浮动值的,未收回部分做坏账处理;二超过浮动值,办理补交税款手续。
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