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请教专家:我司为外商独资企业,生产电子产品,属国家鼓励类,已有进口免税设备一台;现因其部份料件利润差较大,我司打算自己生产此类料件而增设生产经营项目塑胶五金类,而实则为一个加工部门而已;试问:我司增加这类不属于国家鼓励类的经营项目,对我司有何影响?其进口设备还会不会涉及到各税种?比如是否需要缴纳关税或其它税种?因生产的物品仅为一种自用零部件对于做帐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需要说明一下:我司加设单独车间生产)请指教.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 程立元 专家解答如下:不属于国家鼓励类的经营项目,其进口设备则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自己生产加工的零部件帐务上可作为半成品处理,按会计制度规定正确计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