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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的计提

2019-11-29 16:20:00
提出如下问题:
关于社保的计提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承担的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的部分)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代缴社保(员工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缴纳的社保,个人+单位承担的)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社保计提的基准值是工资总额,计提比率请参考以下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9〕13号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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