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已经完成注销的公司,之前的会计账簿如何处理?可以直接销毁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的会计凭证类和会计账簿类会计档案应在保管(15)年后才能予以销毁。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