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服务行业,预收款方式销售卡,取得的充值收入,要缴纳增值税金及附加,还是以客户消费划卡后,作为收入,缴纳增值税金及附加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
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因此,服务行业预售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为服务完成的当天,即客户消费时,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