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财税2018 54号文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中对企业行业有限制吗?本单位是仓储物流业也能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吗?(小于500万元的设备可以加速折旧一次计入费用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适用范围为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大行业和轻工、纺织、机械、汽车四个领域重点行业。除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外,其他行业均属于制造业的范畴。因此,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行业,包括全部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依据财税[2018]54号文件规定 自2018年起至2020年,对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