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是酒店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开有增值税专票和普票 ,未达到起征点30万增值税专票是否要交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能享受免税优惠,普通发票未超过30万的免增值税。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