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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

2020-04-08 16:30:1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是一家小规范物业公司,3月向一家公司开出一第普通增值税发票:应税服务名称“生活服务*保洁服务”不含税金额97087.38元,税费2912.62元,

在4月申报抵扣中,根据“财税2020年第8号文件中第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我司将这97087.38元视为免税收入,直接免税2912.62元。

请问以上处理是否正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处理正确。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2.62
贷:其他收益 2912.62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客户您好,前面回复有误,物业公司属于属于现代服务,不属于生活服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六)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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