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属于高薪技术企业
1.以前年度有未弥补完的亏损,2020年第一季度亏损,是否需要填报A2010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2.1.以前年度有未弥补完的亏损,2020年第一季度有利润,是否需要填报A20103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一季度亏损没有必要填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2.2020年3月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话,用以前年度未弥补完的亏损可以补一季度的盈利,如还有利润且企业有符合减免所得税优惠项目的,则可以再填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