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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工费开票的问题
2020-05-28 17:05:4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属于制造业,现有委托加工业务,对方为个人式加工小作坊;我司发主要材料及配件,由受托方完成组装业务;
每月结算加工费是以对方提供税务局代开普票。代开的公司名称
不是结算加工费的对象;结算对象为此公司营业执照的登记负责人,请问是否开票名称和货款结算名称不一样,是否允许?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个体户是可以不设账户的,款项付给负责人就可以,也就是您说的开票名称和结算名称不一样,是允许的。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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