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国有资产公司转让一项“云平台”作为无形资产作为我公司的实收资本,请问我公司取得该无形资产,需要发票么?除了转让协议,评估报告,还需要什么?另外摊销时间按50年有无问题?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取得该无形资产,需要发票。转让协议,评估报告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