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关于所得税汇算时境内外所得须分开的问题,我们是境内的公司生产好产品后出口给客户,同时提供境外的土建安装工作,这种情况下如何区分境内外所得?
专门设立的事业部为境内设备出口与境外安装服务,能否区分部分为境内支出?
以上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特请教!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产品出口属于境内收入,提供境外的土建安装工作取得所得属于境外收入,专门设立的事业部为境内设备出口与境外安装服务属于境内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