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将500万元人民币给一家生科院(民办非企业,原注册资本1000万),该500万元用于在生科院下设一个干细胞研究所。通过协议约定该干细胞研究所的资产所有权和归属权归我公司所有。生科院收到该500万元后,负责给研究所买材料,设备、做试验和研究开发,采购设备发票均开给生科院。
我企业做合并报表时是否要把生科院下属的这个研究所纳入合并范围?
注:在账务处理时我公司与生科院挂往来账。生科院用收到的资金支出是开票单位是生科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协议约定该干细胞研究所的资产所有权和归属权归我公司所有”个人认为应将干细胞研究所的资产在账簿中记载。企业做合并报表时不把生科院下属的这个研究所纳入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