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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校联合申报的财政补贴怎么处理

2020-07-30 10:57:48
提出如下问题:
企业与学校联合申报的项目、政府补贴已到账,其中分配给学校的部分怎么处理、需要学校开发票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分配给学校的部分不需要学校开发票,开收据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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