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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委托加工包工包料的情况是否可以视同自产

2020-09-16 23:18:03
提出如下问题:
生产型子公司从母公司购入母公司包工包料的成品后出口,是否可以视同自产申请出口免抵退税?还是必须母公司只包工不包料的情况才能视同自产,申请出口免抵退?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生产型子公司从母公司购入母公司包工包料的成品后出口,不能视同自产申请出口免抵退税,母公司只包工不包料的情况也不能视同自产,申请出口免抵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件)附件4对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情形做了规定。根据39号文件附件4的规定,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上一年度销售额未超过5亿元的生产企业,其出口的外购货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一是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二是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三是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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