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国内上市公司,在境外收购企业。请问:我司支付聘请的境外律师所是在境外发生的律师服务费,用不用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首先,针对增值税而言,境外单位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针对企业所得税而言,要区分这个境外企业是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即该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有没有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有没有设立机构、场所,如果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咋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