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们公司租赁一层写字楼,公司主营业务是节能技术改造,业务内容大致分为:节能管理软件的开发、节能设备销售、节能工程建设改造。为了更好像客户反映公司业务,我公司将租赁的一大间办公室,建设成为节能改造示范中心,类似于展示中心。在建造过程中,涉及装修、建设,购买一些固定资产(如展示屏、展示模型),还购买了一套软件装入展示中心,目前已经全部建设完毕。前期的会计处理全部放在“在建工程”科目,现在需往外转出,请问我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将在建工程分别转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装修(如刷墙、电缆改造);还是应该转入: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很疑惑的点就是:那些装修费用,我是否应该放在固定资产里,将除软件以外的资产都作为一项整体的展示中心固定资产来核算?还是说,装修按长期待摊,类似于显示器这种 固定资产 才应该放在固定资产核算? 再强调一下,我是在租赁的写字楼里建造的展示中心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装修费用按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其他放入固定资产科目。